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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5-10 0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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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比赛有个四重奏的比赛,那里就四重奏乐器做了一个要求。
四重奏的琴有两种做法,一种是声音上的做法,一种是工艺上的做法。现在普遍是两种做法都要采用。
首先,琴型要能匹配,四把琴型统一协调,比如都作斯氏或阿马蒂式。
其次,油漆、花纹要统一,做工、装配上要一致。
再次,声音上的要求,这就比较复杂了,个人理解也不一样。一般来说,一提琴需要光彩和亮度,二提琴需要内涵和厚度,中提琴非常关键能够有机的协调起二提和大提,大提琴需要结实厚重的音色能够支撑起小提琴和中提琴的音响。四把琴的音色要能融在一起,不要有某把琴过分张扬。其中小提琴并不意味着高音“好”的琴就当一提,低音“好”的就当二提,两把小提琴高音低音都要足够的“好”,不过是“好”的方向有不同的要求,所强调的东西不一样。其实如果琴的光彩和亮度强调了,自然要牺牲内涵和厚度,反之亦然,鱼和熊掌不可得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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